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綦江县人民政府提请审议关于四五普法工作情况和五五普法规划情况报告的议案

    

 

 

 

綦江府文〔2006〕88号


綦江县人民政府
提请审议关于四五普法工作情况和
五五普法规划情况报告的议案

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四五”普法工作情况和“五五”普法规划情况的报告》已经县政府同意,并委托县司法局局长代文鸿向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报告。请予审议。


                                                                                                            二○○六年七月二十四日


关于四五普法工作情况和
五五普法规划情况的报告

綦江县司法局局长    代文鸿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政府的委托,现就我县“四五”普法基本工作情况和“五五”普法规划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关于“四五”普法工作
2001年7月,县委作出了《关于在全县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定》,县委、县政府批转了《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县人大作出了《关于在全县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
五年来,我县“四五”普法工作紧紧围绕“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的工作目标,着力在“强化领导抓保障、突出重点抓落实、广泛宣传抓深入、普治结合抓提高”上下功夫,注重研究新情况,探索新办法,总结新经验,圆满完成了“四五”普法规划和人大决议所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经市验收合格。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完善措施,“四五”普法顺利开展。一是强化领导机制。建立健全了县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监督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机制。二是强化机构建设。调整充实了县委法制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司法局,全县法建人员也配置到位。三是强化工作机制。县政府把普法工作纳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四是强化考核机制。县政府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了综合目标和年度专项考核,作为对领导干部、职工的奖励依据。五是强化了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奖惩制度、年度考核检查制度等,并严格逗硬。
(二)突出重点,学法用法有新突破。一是领导干部学法得到深化。举办法制讲座10次,把对象扩大到镇主要领导、县级部门副职、政法部门科、所、庭、队负责人;把法制课纳入领导干部培训的必修课;在全市首创了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制理论知识考试制度;干部法制理论知识考试对象扩大到村(居)干部。五年来参考人数达6万余人次,参考率达96%。二是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教育得到深化。对行政执法人员每年都进行了培训,实行执法资格考试。五年来,全县参加培训和执法资格考试的人数达2450余人次。三是青少年法制教育得到深化。把法制教育纳入课堂教学,做到了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配齐了法制副校长。开展了法律知识抢答赛、法制征文比赛、参观法制教育基地、小手牵大手等活动。共印发资料3万余册,专题辅导课950场次。四是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教育得到深化。5年来共举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培训班284期、培训32972人次。五是注重农民工的法制教育。组织编写了《民工维权手册》,组建了民工维权宣讲团,对外出务工人员开展维权知识培训,并开展了民工维权工作。
(三)着力创新,法制宣传形式多样。一是标语、板报、广播、印发宣传资料和上街宣传等形式得到巩固。开展了“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法制宣传进乡村、进农家等活动,五年来,共办法制专栏2035期,开展法制咨询活动1790场次,展出法制图片5800余幅,出动法制宣传车925辆次,法制专题广播42690余次,印发法律宣传资料8万余份。二是宣传形式有新举措。创办《南州法制天地》法制报刊专栏102期、《与法同行》法制电视栏目51期。三是充分利用綦江农民版画进行法律法规宣传。制作一批以法制宣传为内容的綦江农民版画,形成了綦江法制宣传的特色。四是实行村级法律顾问制。全县314个村均聘请了法律顾问,搭建了法制宣传的新平台,受到了中央、市级媒体的广泛关注。
(四)普治结合,依法治理蓬勃开展。一是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有了新的推进。加强了地方和基层依法治理工作,设立了县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县政府设置了法律顾问团,镇设置了法律顾问组,行政执法单位聘请了法律顾问,党政领导干部的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得到加强。推进了行业依法治理工作。开展了依法治林、依法治交通和依法治煤窑等专项活动。二是法治化管理有新的推进。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司法和行政执法机关实行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错案和执法过错追究制,把各行各业的行为纳入了法治化管理轨道。三是“法律进社区”和“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有新的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率达60%。强化了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五年共调解纠纷26438件,调解成功率达96.4%,防止民转刑案件302件。
(五)成效显著,普法依法治理取得新进步。一是全县公民的宪法和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知识得到了较为广泛的普及,广大公民逐步树立了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参与民主管理、维护合法权益的意识,提高了运用法律处理问题的能力。二是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决策的能力进一步增强。三是公正司法水平明显进步,人民法院从2001年实施案件质量评查以来,案件合格率显著提高,检察机关通过改进和加强法律监督,有力维护了司法公正。四是村(居)民自治进一步加强,基本实现了村(居)务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和透明化。五是治安环境进一步好转,全县连续两年实现了“两降三无” 平安创建目标。
2004年和2005年,我县被市委评为全市建设平安重庆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保稳定、保平安”先进单位。2005年,我县民工维权工作得到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重庆卫视台两次专题报道,县司法局被司法部等中央八部委授予了“第四届'千校百万'进城务工青年培训工作先进集体”。2006年,县委法建办被评为2001-2005年全国先进普法办。
虽然我县“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少数领导和从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同志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认识不足,存在厌倦畏难情绪;二是普法还有诸多薄弱环节,如流动人口、下岗职工、农村人口的普法教育等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法制宣传形式创新不够,不能适应人民群众的需要;四是基层民主法制建设还不够深入,“民主法治村”的创建工作存在重数量轻质量等问题。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
二、关于“五五”普法规划
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中发〔2006〕7号)精神和《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转发〈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重庆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渝委发〔2006〕11号)及《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了《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草案),已经县委、县政府转发。其主要内容是:
(一)“五五”普法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工作原则
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国家和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所确定的宏伟目标,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理,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为建设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谐有序的新綦江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总体目标是: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增强全体公民的法律意识,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素质; 进一步增强公务员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其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依法治理的自觉性,提高其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
工作原则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坚持求实创新,与时俱进;坚持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
(二)“五五”普法的任务
“五五”普法有两项任务: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
法制宣传教育涉及的任务有:一是深入学习宣传宪法,通过学习宣传宪法,努力提高全县公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宪法意识,在全县进一步形成学习贯彻宪法的热潮,使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二是深入学习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促进经济主体依法生产经营和管理,推进经济平稳持续较快发展,运用法律手段进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促进社会事业进步,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三是深入学习和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和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意识。四是深入学习宣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五是深入学习和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推动全县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六是深入学习行业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突出学法用法的针对性和实用性。七是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大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 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社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之中,在各行各业掀起学法用法的热潮。
依法治理工作涉及的任务有:一是继续深化县镇、基层和行业依法治理 “三大工程”,推进依法治县。二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推进政府工作法治化进程。三是深化司法改革,确保司法公正。四是搭建新的平台,服务经济建设。进一步推进民工维权工作,逐步健全农村法律援助体系,进一步推行村级法律顾问制度,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五是完善治理结构,强化基础建设。积极推动农村民主法制建设,继续完善“四民主、两公开”,广泛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健全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促进管理有序、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建设。六是建立长效机制,构建和谐綦江。高度重视和大力加强基层人民调解和信访工作,建立并完善有效调处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的工作机制,积极引导公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和纠纷,继续依法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大力整治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强化治安防范,扎实推进防控体系建设,努力创造政治安定、社会安全、人民安宁的社会环境。
(三)“五五”普法的对象 
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全县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重点对象为:一是全县领导干部。着力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能力。二是公务员特别是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着力提高他们的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的能力,保障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和法治政府建设,维护法律的权威和政府良好形象。三是青少年。着力培养他们的法制观念和守法习惯。四是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着力增强他们依法经营和依法管理企业的能力,提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有序运行的质量和水平。五是农民。“五五”普法首次把农民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内在要求。关键是培养和增强农民权利义务观念、参与村民自治活动和其他社会管理的能力,使农民了解和掌握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途径。六是社区居民。通过加大对社区居民的法制宣传教育,引导社区居民依法表达诉求,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四)“五五”普法的步骤
 “五五”普法规划从2006年开始实施,到2010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2006年为宣传发动阶段,2007年至2009年为全面组织实施阶段,2010年为检查验收阶段。
(五)“五五”普法的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
一是完善领导体制。坚持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的领导格局,全面加强对“五五”普法工作的宏观指导。各镇、各部门、各行业也要进一步健全普法领导机构,明确领导责任。
二是健全工作机制。县有关部门要切实担负起对 “五五”普法的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工作。各镇、各部门、各行业要认真实施规划,全社会要积极参与,形成齐抓共管、协调配合的工作局面。要强化各级人大对规划实施的监督,通过专项视察和定期评议等方式推进“五五”普法落到实处,要按照市委要求,把普法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同时实行专项考核,作为政府督查工作的重要内容,使“五五”普法变为硬任务、硬目标。
三是建立考核激励机制。逐步建立评估考核机制,完善评估考核指标体系。坚持和完善法制宣传工作责任制度、季度呈报制度、年终考核评比奖惩制度。
四是加强队伍建设。培养专兼职相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充分发挥政法干警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主力军作用,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的政治、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讲师团工作,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讲师团的作用。
五是加强阵地建设。新闻媒体要承担开展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责任,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知识需要。
六是落实经费保障。为了保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正常开展,县和各镇、各部门要把法制宣传教育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专款专用,并随着经济发展逐年增加。
附件:《中共綦江县委、綦江县人民政府转发〈中共綦江县委宣传部、綦江县司法局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主题词:司法   规划   报告   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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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綦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年7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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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中共綦江县委 綦江县人民政府
转发《中共綦江县委宣传部、綦江县司法局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
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各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县委各部委办局,县级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在綦市管单位:
现将《中共綦江县委宣传部、綦江县司法局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以下简称“五五”普法规划)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作出具体安排,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綦江县委         綦江县人民政府           2006年7月27日

 


中共綦江县委宣传部  綦江县司法局
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
第五个五年规划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中发〔2006〕7号)和《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转发〈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重庆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渝委发〔2006〕11号)精神,结合綦江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国家和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所确定的宏伟目标,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理,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为加快綦江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綦江、全面推进小康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总体目标
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增强全体公民的法律意识,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素质; 进一步增强公务员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依法治理的自觉性,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
(三)工作原则
1.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十一五”期间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安排和落实普法依法治理各项任务,为我县经济又快又好发展服务,为我县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服务,为我县和谐与进步服务。
2.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从群众的需要出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在服务群众中教育群众。宣传内容要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宣传形式要为群众喜闻乐见。
3.坚持求实创新,与时俱进。深入研究构建和谐綦江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形势、新任务,把握全县对法制宣传教育的根本需求,探索工作的内在规律,转变工作观念,创新工作方法。
4.坚持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根据我县各镇、各部门、各种不同对象的特点,研究确定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和方法,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增强工作的实效性。
二、主要任务
第五个五年普法期间,要以法制宣传教育为基础,坚持学法用法和依法治理相结合,进一步加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力度,积极推进我县法治化进程。
(一)学法用法重点内容
1.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是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性、根本性和重点工作。要进一步学习宣传宪法,努力提高全体公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宪法意识,在全社会进一步形成学习贯彻宪法的热潮,使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2.深入学习宣传经济社会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要加强契约自由、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等市场经济基本法律原则和制度的宣传教育,促进经济主体依法生产经营和管理,推进经济平稳持续较快发展。要大力推进通过法律途径、运用法律手段进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促进社会事业进步。要积极开展人口、资源、环境和公共卫生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3.深入学习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要加强安全生产、劳动和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和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意识。要普及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培养全社会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观念,促进形成有利于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良好社会氛围。要大力开展与城镇房屋拆迁、农村土地征用和承包地流转、国有企业改制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
4.深入学习宣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围绕群众关切、反映强烈和社会危害严重的问题,深入开展以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农资等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以打击规避招标、假招标、转包和违法分包为重点的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的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以打击偷税、骗税、非法减免税为重点的税收征管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以整顿出版物市场、文化娱乐市场、信息网络市场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5.深入学习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公民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公民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自觉用法律规范行为,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要加强守法观念的培养,积极开展基层民主自治观念的宣传教育,努力增强公民依法参与管理社会事务的能力。要加强依法维权、依法信访宣传教育,引导公民依法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依法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要开展治安和刑事法律法规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
6.深入学习行业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各部门、各行业要结合自身工作职能和特点,有针对性地学习宣传与本部门、本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
7.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
要大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在各行各业掀起学法用法的热潮。
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要把法律作为机关学习的重要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有检查;充分利用机关学习园地、网络等阵地,建设机关法制学习资料信息平台,为公务员学法提供条件;建立和落实公务员学法制度,逐步实现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工作规范化;积极开展面向社会的法制宣传教育,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管理和服务全过程。
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要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政府对农村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开展法制宣传资料、法制信息、法制文艺和法律服务进乡村活动,切实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扩大宣传教育覆盖范围;提高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服务性;继续深化“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健全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
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要建立社区居民学法制度,建立社区法制宣传橱窗,建立社区法律图书角,建设社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定期开展群众性法制专题活动;充分发挥市民学校、社区青少年法律学校等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作用,开展公益法制讲座、居民法制研讨活动。
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要继续发挥第一课堂主渠道作用,坚持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并重,将法制教育列入课程,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积极开辟第二课堂,推进学法用法实践活动;要将法制教育纳入各级学校教育质量评估体系,努力使学校的法制教育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开展法制教育师资培训,推动中小学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工作规范化。
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要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和法制培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广大职工法律素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广大职工进行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会及民主管理方面的法制教育,建立企业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制度;完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依法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坚持法制教育与诚信教育相结合,开展争创诚信守法企业活动,促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完善。
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要切实履行法制宣传教育责任,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要建立法制学习园地,开展经常性法制教育;利用单位培训场所和机构组织,开展对所属人员的法律培训;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公益性法制宣传,尤其是公园、车站等公共活动场所管理单位要在所辖范围内开展法制宣传;有条件的单位要向公众开放宣传教育场地、设施,开展法律咨询和服务。
继续做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宣传月、宣传周、纪念日等形式,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学法用法的氛围。努力拓展法制宣传教育与群众文化生活相结合的深度和广度,繁荣法制文艺创作,鼓励、支持、引导群众性法制文化活动。积极探索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有机结合的新途径,广泛开展以“知荣辱,树新风”为主题的道德实践活动,引导广大公民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养成良好的道德品格和行为习惯。
(二)依法治理重点环节
1.强化“三大工程”,推进依法治县。要继续深化县镇、基层和行业依法治理 “三大工程”,认真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着力于执法、司法、法律服务、法律监督等方面,全面开展依法治理工作,鼓励全县公民积极参与公共管理,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公正司法,努力提高全县法治化管理水平。要围绕平安綦江、和谐綦江建设以及群众特别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活动,要根据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确定依法治县阶段性工作计划,落实责任,认真组织实施。
 2.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以规范行政行为和提高行政效率为重点,推进政府工作法治化进程。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着力建设法治政府和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继续深化政府机构改革,完善机构设置,理顺职能分工,着力解决矛盾比较突出的职责不明、职能交叉、效率不高问题。进一步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改革审批方式,规范审批行为。
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加快政务公开评议制度、政务公开考核制度和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配套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政府决策行为,提高决策透明度,强化决策责任,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水平。不断完善决策公示制度、决策专家咨询制度、决策听证制度、决策评估制度、决策追责制度,提高政府的决策力、执行力和公信力。
切实创新管理方式。要更加注重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为各类市场主体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和提供良好的服务。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创新和规范行政执法。基本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要完善考核制度,把依法行政情况作为考核各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重要内容。制定各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考核标准和各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考核办法,组织开展依法行政年度考评工作。
3.深化司法改革,确保司法公正。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领导,大力支持和监督司法部门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坚决排除部门本位主义对司法活动的干扰。完善审判公开、检务公开,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加大生效裁判的执行力度,切实解决执行难的问题,维护司法尊严和权威,为改革发展创造长期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政法队伍。加快改革司法机关人事管理制度,严格司法人员职业准入条件和程序,加强职业道德和业务能力建设,提高司法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严肃查处司法人员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等违法违纪行为,防止和惩治司法腐败。 
4.搭建新的平台,服务经济建设。认真执行《律师法》、《公证法》、《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完善包括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在内的法律服务体系,拓展法律服务领域及方式,规范法律服务主体和行为。加快推进“两所一庭”建设,强化基层基础工作。
进一步推进农民工维权工作,健全和完善农民工建档制度、农民工法律服务联系制度等。认真开展农民工维权知识培训,提高维权意识。积极开展民工维权工作,逐步健全农村法律援助体系,为农民工提供及时、高效的法律援助。
进一步推行村级法律顾问制度,做到每一项新农村建设项目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都有法律顾问的咨询、审查意见,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5.完善治理结构,夯实基层基础。积极推动农村民主法制建设,继续完善“四民主、两公开”,广泛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健全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推进社区依法建制、以制治理,促进管理有序、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建设。
6.建立长效机制,构建和谐綦江。依法调解和正确处理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加强基层人民调解工作。高度重视和大力加强信访工作,充分发挥基层政权和群众组织的作用,主动排查各种矛盾纠纷,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和诉讼、仲裁的调解、裁判功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预防和化解群体性事件的发生,积极引导公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和纠纷,建立并完善有效调处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的工作机制。加强社会舆情动态分析及预测工作,建立层层负责制,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继续依法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大力整治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强化治安防范,扎实推进防控体系建设。坚决查禁各种社会丑恶现象。依法打击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活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维护良好的治安秩序。加强安全生产,依法追究失职和渎职人员的责任。努力创造政治安定、社会安全、人民安宁的社会环境。
三、重点对象
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全县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广大公民要结合工作、生产、学习和生活实际,自觉学习法律,维护法律权威。重点对象是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社区居民。
(一)加强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执政能力
全县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规范决策、管理和服务行为。大力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继续坚持和完善各级党政机关学法制度,每年要定期举办法制专题讲座。加强各级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培训,坚持和完善干部年度法制理论知识考试和新提任领导干部法制理论知识考试制度,并将考试成绩作为干部任免、提拔、奖惩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重大决策前法律咨询审核制度,积极推进各级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促进领导干部决策方式和管理方式的转变。县委党校、县行政学校和其他施教机构要把法制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和培训规划,作为领导干部的必修课。
(二)加强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的能力
要加强《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的学习宣传,培养公务员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要带头学法用法,着力提高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公共权力的能力,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确保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继续推进公务员年度法制培训和考试工作。加强廉政法制教育,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三)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着力培养法制观念和守法习惯
要注重中小学生的法律启蒙和法律常识教育,培养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分辨是非的能力,养成守法习惯。要建立和完善学校、社会、家庭相结合的法制教育网络,充分利用各种教育阵地,增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引导性、互动性和趣味性。要加强对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教育、管理和服务,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四)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经营和依法管理的能力
要培养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树立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教育和培训,继续健全和完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把依法管理、依法经营作为考核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重要依据。要加强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
(五)加强农民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农民法律素质
要着力培养和增强农民依法参与村民自治活动和其他社会管理的能力,切实增强广大农民权利、义务观念,使之了解和掌握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履行法定义务的正确途径。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的结合,创新农村基层法制宣传教育的途径和形式。开展对农村“两委”干部法制教育轮训活动,培养农村基层兼职法制干部。要采取多种形式,突出加强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农民工自觉学法用法、依法维权的能力。
(六)加强社区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社区居民法律素养
要切实提高居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培养和增强居民参与社区自治活动和其他社会管理的能力,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加强社区居民法制宣传教育的同时,要加大法律服务的力度,引导社区居民依法表达诉求,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四、阶段步骤
本规划自2006年开始,到2010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
2006年为宣传发动阶段。各镇、各部门、各行业、各单位要根据本规划精神,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本镇、本部门、本行业五年规划,明确目标任务,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各镇、各部门、各行业、各单位制定的“五五”普法规划应及时上报县委法制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
2007年至2009年为全面组织实施阶段。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本镇、本部门、本行业、本单位的实际,每年制定工作计划,突出年度工作要点,作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指导有力、督促到位,保证本规划得到扎实贯彻落实。2008年,开展督导检查活动。
(三)检查验收阶段
2010年为检查验收阶段。按照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在各镇、各部门、各行业、各单位自查验收的基础上,由县委、县政府组织对本规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总结验收。对在本规划实施期间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由县委、县政府予以表彰和奖励。
五、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
(一)完善法制宣传教育领导体制
坚持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的领导格局,全面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宏观指导。各镇、各部门、各行业、各单位党委(党组)要进一步健全法制宣传教育领导机构,明确领导职责。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纳入各镇、各部门、各行业、各单位的目标管理。进一步健全县委法制建设领导小组定期会议、联席会议、年度工作汇报、工作督查等制度。县、镇人大要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检查、督促,适时开展专项检查或视察活动,定期审议规划的落实情况。要把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纳入县委、县政府的督查工作计划。
(二)健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制
县委法建办、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负责本规划实施过程中的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工作。公、检、法、司要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主力军作用,结合实际,选择具有代表性的案例,通过模拟法庭、以案释法等形式,开展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组织、人事部门要围绕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制定专门的规划、计划和配套制度,教委要针对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制定总体规划和工作方案,经委、商委要围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定具体规划,农办要围绕农民学法用法、法律进乡村制定工作方案,各镇要围绕居民学法用法、法律进社区制定专门规划,做到既有总体规划,又有专门规划、年度计划,使普法依法治理真正落到实处。要鼓励和引导各类社会组织、个人开展和支持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以形成各方面协调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中要区别对待、分类指导、因人制宜,防止形式主义,注重实效。
(三)建立法制宣传教育考核激励机制 
逐步建立评估考核机制,完善评估考核指标体系,开展本规划实施的年度和阶段性考核工作。继续坚持和完善法制宣传工作责任制度、季度呈报制度、年终考核评比奖惩制度。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好的集体和个人要予以表彰,对未能履行规定职责的单位和法制宣传教育效果差的单位,要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改正。
(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
培养专兼职相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的定期培训活动,提高专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的政治、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加强兼职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为各镇、各部门、各行业、各单位培训1—2名兼职法制宣传教育骨干。积极鼓励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和离退休政法干部加入志愿者队伍,加强组织培训,积极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推进志愿者活动向规范化发展。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讲师团工作,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讲师团的作用。
(五)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
县新闻社、县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单位要承担开展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责任。电视、广播、报刊要开办法制栏目(专栏、专版)等,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和生动活泼的法制宣传教育。要创新网络法制教育形式,政府网站要专门开辟法制宣传教育栏目。加强宣传园地建设,在公共场所建立固定和流动法制宣传设施。加强教育基地建设,充分发挥市民学校、夜校、技术培训学校、成人教育学校等各类学校的作用。加强服务阵地建设,利用便民服务场所、法律服务热线等形式,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
(六)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经费保障
县政府要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专款专用,并随着经济发展逐年增加。各镇、各部门、各单位也要安排法制宣传教育专项经费,保证工作正常开展。

主办单位: 綦江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