綦江府文〔2007〕95号
綦江县人民政府
关于提请审议农村水利设施建设管理
情况报告的议案
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农村水利设施建设管理的情况报告》已经县政府同意,并委托县水务局局长董志荣同志向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3次会议报告,请予审议。
二〇〇七年五月二十四日
农村水利设施建设管理的情况报告
县水务局局长 董志荣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3次会议作我县农村水利设施建设管理情况的报告,请予审议。
一、农村水利设施建设管理的基本情况
目前,全县共有各类水利设施4708处,其中在建中型水库1座、小(一)型水库18座、小(二)型水库109座、山坪塘4131口、引水堰78处、石河堰34处、机电提灌站307站380台;共有渠系1534公里,其中防渗渠道537公里;全县总蓄引提水能力1.19亿立方米,有效蓄引提水能力9619万立方米,有效灌面31.94万亩,保证灌溉面积19.41万亩;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工程104处,设计日供水能力12.5万立方米,解决了35.4万人的饮水困难;农村水电站30站49处,总装机容量2.9万千瓦。
去年,我县遭遇了百年不遇的特大干旱袭击,工农业生产损失惨重,其主要原因是全县水利基础设施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太弱。面对严峻的形势,全县上下认真总结抗旱救灾经验教训,去冬今春以来,切实增强了搞好农村水利设施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掀起了水利建设的高潮,进一步强化了对水利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细化并落实了工作责任,加大了水利建设管理资金投入力度,严格按照建设施工管理程序,突出建设重点,积极增添工作措施,强化建设管理和资金监管,有力推动了全县水利建设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建设任务完成较好。全县共完成各类水利建设项目4150处,完成土石方380万立方米。其中:整治病险水库31座,维修整治山平塘200口,修复水毁工程250处,清淤渠道620千米,新增防渗渠道38千米,疏通河道1千米,新建村级供水工程11处、改扩建场镇供水工程4处,新建雨水集蓄利用工程380处,实施农村机井饮水工程2500口。以上指标均超额完成了市、县下达的目标任务。
(二)建设投入进一步加大。我县在全力争取市级及以上资金投入的同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多层次、多渠道筹集水利建设资金,一是充分利用赋予水利建设特殊的土地融资政策,通过市水投集团搭建的融资平台,筹集鱼栏咀水利工程建设资金;二是以重庆市渝南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为融资平台向银行贷款500万元用于整治病险水库;三是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大力推行“一事一议”制度、积极鼓励业主投入等办法努力增加群众、社会资金对水利的投入,全县现已筹集并投入水利建设资金9670万元,其中鱼栏咀水利工程投入4500万元,县城污水处理厂投入650万元,其他重点工程投入1500万元;县、镇两级投入1240万元,村组群众投入470万元,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及其他投入1310万元。全县水利建设呈现出大投入、大发展的良好态势。
(三)建设管理水平明显提高。我县按照“突出重点、全面推进”的要求,以着力建设“示范工程”、“亮点工程”和全面推进一般性群众建设工程为目标,在水利建设中突出抓重点,对重点工程进行重点规划、精心设计、全力推进,到目前为止顺利完成了县、镇重点项目334处。同时,始终把工程质量、工程安全、资金安全放在水利建设管理工作的突出位置,严格执行项目业主制、质量监理制、合同制,严把勘察设计、材料采购、竣工验收关,特别是在招投标工作中,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和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实施细则》的规定认真周密组织招投标,优选施工队伍,有效确保了工程建设的工期和质量。全县在水利建设没有发生一起安全事故和违反建设规定的行为。
(四)建设管理效益较为显著。通过扎实开展农村水利设施建设管理工作,全县水利工程新增蓄水能力42.9万立方米,新增旱涝保收面积0.16万亩,新增有效灌面0.25万亩,恢复改善灌面3.23万亩,新增节水灌面0.52万亩,新增供水受益人口2.52万人。
二、农村水利设施建设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水利基础设施薄弱。全县至今未建成一座中型以上骨干水利设施,是全市少有的无中型以上水库的区县之一,且水利工程分布不均,南部地区抗旱水源根本无法保证。现有水利工程大多修建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由于诸多原因,造成了病险工程多,蓄水、保水能力弱,输水和灌溉效益极低的状况。据今年水利设施基本情况调查表明,全县共有病险水库79座,占总数的62%;病险山平塘2845口,占总数的69%,且有5%的山平塘已基本报废;水利工程渠道配套差,因垮、堵、淤、漏严重,有近65%左右的渠道不能正常通水,15%已基本报废,全县水利工程配套防渗渠道仅占渠道总长的40%;农村机电提灌设施60%以上不能正常运行,且有10%左右已经报废。全县沿河场镇防洪标准普遍较低,县城为不设防城市,防洪标准不足2—3年一遇,防汛安全压力大。现有38万农村人口存在饮水安全问题,有40%的场镇供水工程水源无保障,全县供水安全形势严峻。
(二)资金投入不足。多年来,国家对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总量偏小,在水利投入政策上又过于偏重大型和骨干水利工程建设,忽略小(微)型水利工程的建设整治,而我县已成水利工程全部是小(微)型,加之年久失修、病害严重,建设整治资金需求量大,上级的资金支持力度非常有限。县、镇两级财政比较困难,对水利建设的投入严重不足,县级投入多年来维持在80万元左右,镇级投入更是微乎其微。多数群众因塘库病害严重、渠系损毁输水不畅而无法受益,致使水利工程水费征收较难,征收额呈逐年递减趋势,农村“一事一议”政策执行普遍困难,群众对水利工程管护的主体地位严重缺位,全县多数水利工程管护无资金支持。
(三)水利项目前期工作力度不够。虽然近几年水利规划性基础工作在全市区县中有所突破,但由于长期形成的对水利基础设施发挥的作用和水利前期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不到位,没有引起足够重视,水利规划、勘测、设计等前期工作常常被忽视,加之水利前期工作经费严重不足,工作力量薄弱,工作手段落后,且在实际工作中现场考察、调查研究少,靠经验办事较多,致使水利规划数量少,其广度与深度、宏观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明显不足,与经济社会的发展需求有着较大的差距,对水利行业发展的指导性不强;设计成果质量总体水平不高,还存在地质勘察工作、设计方案比较深度达不到要求,工程任务、规模、供水量、水库特征值等指标的系统分析不透彻,投资概(估)算深度不够等问题,因而在水利工程项目建设中缺乏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四)水利工程效益发挥较差。个别地方未严格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真正落实水利工程的维修管护责任,没有很好地组织发动干部群众搞好水利设施的日常维护,放松了病险塘库的整治工作,尤其是放松了对塘库渠道的维修管护;有的地方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向水利工程范围内乱挖、乱采、乱倒、乱建等破坏、侵占水利工程的违法行为,加之多年来的风调雨顺,群众管护水利工程的思想意识淡化,管护主体缺位。目前,全县有65座水库因病害严重不能蓄水或限制蓄水,有28座水库、2500口山坪因渠道损毁而有水不能利用,有近990多公里渠系不能正常通水,输水利用系数仅为40%左右;机电提灌站有81站92台不能运行,有78站126台带病运行,严重影响了水利工程的正常运行和效益的充分发挥。
三、今后努力的方向
去年百年不遇的特大旱灾给了我们深刻教训和启示,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子》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水利发展的决定》精神,坚持以水利建设为中心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不动摇,强力推进饮水、灌溉、防洪等抗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搞好水源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和病险水利工程维修整治等工程建设。
(一)加强组织领导
把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纳入全县各镇工作的重要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大力推进全县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管理进程。进一步强化水利工作责任制度,把水利建设管理情况作为考核领导干部实绩的重要依据,要求各级党政“一把手”及每一个基层干部,充分明确责任、积极付诸行动,在全县上下形成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协力抓的良好工作格局。加大对水利建设管理工作的宣传力度,使水利建设管理的重要性、水利发展政策、水利法律法规等深入人心,在全社会形成重视水利建设管理、支持水利事业发展、主动投身水利工作的氛围。严格水利工作目标考核制度,切实把水利建设管理工作列入县级督查的重点,确保水利建设管理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的顺利实现。
(二)加大水利建设投入
一是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在积极争取中央和市对我县水利建设支持的同时,尽快建立县级水利建设基金,保证稳定的水利建设资金来源;将当年基建统筹资金和农业发展资金增量重点用于水利建设;建立抗旱防汛应急专项资金并列入财政预算;从城市建设维护费、房屋建设配套费中分别安排15%的资金专项用于城镇防洪工程建设;将城镇规划区内批准的出让土地收取的土地出让金,按土地出让平均纯收益的20%计提农业土地开发资金,重点用于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按照“谁积极、支持谁”的原则,采取 “计量定额补助”、“民办公助”、“以奖代补”的办法,切实加大水利工程渠系等微型水利工程建设和维修整治力度。同时,进一步规范水利规费的征收管理,依法强化水资源费、水保“两费”、砂石资源费、污水处理费等水利规费的征收工作,将征收的水利规费全部用于水利事业,重点用于水利项目。
二是增大水利建设融资力度。以重庆市渝南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和綦江县渝南水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为融资平台,向银行贷款用于水源工程、城乡供排水工程、病险水库整治工程和电气化建设工程建设;充分利用赋予水利建设特殊的土地融资政策,加大土地储备、整治、变现增值力度,为快速推进重点水利工程建设提供资金保障;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的原则,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工作,积极鼓励业主投入水利水电工程项目。
三是增强水利建设管理群众投入力度。突出受益群体投入水利建设与管理的主体地位,认真落实“一事一议”制度,按先试点后展开的方式,全面实行“用水户协会”或“灌区委员会”管理模式,正确引导群众参与水利建设与管理,鼓励群众投资投劳;切实加大水利工程水费征收政策落实力度,认真研究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强化水利工程水费征收,将水利工程水费重点用于水利工程的维修整治和建设改造。同时,要大力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投入水利项目,逐步形成受益群体投入水利工程管护、使用的良性机制。
(三)扎实抓好项目前期工作
搞好水利项目规划、勘测、设计等前期工作,既是国家水利部的要求,更是我们实现科学发展观,结合綦江实际,开发、利用、节约、保护水资源的重要支撑和依据。我们必须充分认识项目前期工作的重要性,以科学的精神和态度,切实抓好项目的前期工作,在时间、力量,特别是资金上进行保证和调配,将项目的前期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以确保项目前期工作顺利推进。要按照“开工一批、储备一批、推进一批、论证一批”的原则,适度超前增加项目储备,切实搞好重点水源工程、城乡供排水、病险工程整治、防洪护岸、水土保持、水力发电等重点项目的前期工作,满足“十一五”和今后一个时期水利持续发展的需求。
(四)大力推进水利体制改革
一是不断深化水务管理体制改革。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涉水部门的协调与沟通,力争全面归并化转涉水职能职责,促使水务管理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二是全面推进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全面完成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任务,进一步落实水利工程分级管理责任,加强水库管理所的监督管理工作,认真开展管理人员业务培训,提高管理素质与水平。三是积极实施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对小型水利工程继续放活使用权和经营权,盘活水利工程存量资产,重新落实工程建设、管理与维护责任。四是大力推进水利工程水价改革。于今年底前将非农用水利工程水价按照“成本+合理利润”的原则调整到位,同时切实组织搞好用水户协会的组织建立工作。
(五)着力推进水利工程建设进程
严格按照“大中小微相结合、蓄引提相结合、新建与挖潜配套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新建与整治并重,强化水利工程建设监管,认真贯彻落实《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四制”(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质量监理制)、“六定”(定建设任务、定投资、定进度、定质量、定安全、定奖惩),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大力推行工程建设“二公示”(项目开工公示、项目完工公示)制度,实现“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和“工程优质、干部优秀”,以确保水利建设顺利推进。 “十一五”期间,完成鱼栏咀(中型)水利工程建设任务,动工新建石龙中型水库,完成马颈子小(一)型水库扩建任务,新(扩)建小型水库15座,整治病险水库79座,新(扩)建、整治山坪塘2000口,新建、维修、改造机电提灌站200台站,切实加大渠系维修整治力度,新增蓄引提水能力3500万立方米,恢复蓄水2000万立方米,新增旱涝保收面积4万亩,恢复改善灌面11万亩;新建和改扩建70处集中式供水工程,积极实施农村打井改水工程,解决全县30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0平方公里,新增农村小水电装机容量2.5万千瓦;完成县城及沿河4个场镇堤防护岸工程建设,力争2015年全县场镇堤防基本达标。
(六)切实加强已成水利工程管护
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严格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扎实抓好水利工程的管理和维护工作。切实加快小(二)型及其以上水利工程的确权、划界、颁证工作步伐,进一步明晰全县水库的管理权属和管理范围,为加强水库管理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充分调动受益群体参与水利工程管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确保全县水库、山平塘、渠系等水利工程管理到位,运行正常,效益得到充分发挥。同时,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政治责任感,依法治水、依法管水,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坚决制止和查处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兴建建筑物等一切影响水利工程安全与正常运行的违规行为,确保水利工程运行安全。
主题词:水利 基础实施 报告 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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綦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5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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