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綦江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情况报告的议案

    

 

 


綦江府文〔2007〕126号


綦江县人民政府
关于提请审议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情况报告的议案

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情况的报告》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并委托县卫生局局长童家琦向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报告,请予审议。

                                                                                                         二〇〇七年七月二十四日


关于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情况的报告

县卫生局局长     童家琦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我县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关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工作进展情况
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自2007年3月1日实施以来,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各镇、各部门、各单位大力支持配合,尤其是各镇在筹资收费工作中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极大地推动了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健康发展。具体情况如下:
(一)全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情况。截止目前,全县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户数达163094户,占全县农户总数的76.89%;参合农村居民达539912人,占全县农村居民的73.86%,其中,五保户4291人,优扶对象1461人,低保户15260人,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到73.86%(市合管办要求我县参合率达到65%以上),其中古南、三江、永新、安稳、隆盛、扶欢等6个镇的参合率在75%以上。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筹集情况。按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标准,参合农村居民缴纳每人每年10元,中央财政补助参合农村居民每人每年20元,重庆市及我县财政补助参合农村居民每人每年20元,其中市级财政补助15元,县级财政补助5元。截止目前,全县农民自筹缴纳参合资金为518.899万元,县财政为五保户、优扶对象、低保户代缴参合资金21.013万元,县财政补助拨付资金269.956万元,较好地完成了今年的筹资任务。同时,根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关政策,中央财政应配套资金1079.842万元,市财政应配套资金809.868万元,将随后到位。
(三)全县定点医疗机构费用补偿情况。截止目前,全县各定点医疗机构接收住院参合农民7389人(次),产生住院费用达1327. 67万元,按政策共补偿参合农民376.20万元,补偿比例达28%;接收门诊参合农民12529人(次),产生门诊费用39.17万元,按政策共补偿参合农民26.28万元, 补偿比例达68%。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建立管理机构,从组织上为合作医疗稳健运行提供保障
一是建立领导机构。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渝府发〔2005〕102号)、《重庆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重庆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行指导方案的通知》(渝合办〔2006〕6号)等文件精神,县政府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任主任,分管领导任副主任,县政府办公室、县卫生局等15个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具体负责领导和统筹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
二是建立监督机构。为了切实加强对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监督与管理,我县成立了以县政府主要领导任主任,县人大、县政协联系领导任副主任,县卫生局等6个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监督委员会,具体负责监督检查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
三是建立工作机构。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下设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县合管办),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监督委员会下设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监督办公室(县合监办),具体负责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日常工作;各镇也成立了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的相应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本辖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关工作,行政上接受当地政府领导,业务上接受县合管办管理;各村也成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小组。目前,全县上下组织机构健全,政令畅通,信息传递迅速及时,有力地推动了合作医疗工作的扎实开展。
(二)广泛发动宣传,从舆论上为合作医疗稳健运行提供支持
一是注重会议宣传。县政府于今年2月6日召开了全县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动员大会,印发了《綦江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宣传方案》,今年2月6日—10月31日为集中宣传日期;各镇、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各自工作职责要求,及时召开干部职工大会,认真传达了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动员大会精神,特别是各镇还召开村社干部、社员代表和医院职工及乡村医生动员大会,广泛宣讲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相关政策。
二是注重媒体宣传。县电视台、县新闻社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宣传媒介的作用,在集中宣传期间,县电视台每天播出3次以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公益广告和宣传标语,并制作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专题节目,滚动播出了我县制定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方案等内容,不定期宣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相关政策和相关信息;县新闻社在《今日綦江》上建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专栏,刊登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信息、工作动态、公益广告和宣传标语。据统计,就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宣传工作,县电视台播放新闻稿件、信息32条,《今日綦江》刊登稿件21篇。
三是深入基层宣传。各镇以合作医疗启动及年初收费工作为契机,组织机关干部、村社干部、卫生院职工、村卫生站人员深入田间院坝,广泛宣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向农民群众发放《致农民朋友的一份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知识问答》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宣传资料。同时,各镇还在镇政府所在地、重要场镇、交通要道口等人员相对集中的地方,采取书写宣传标语、设置宣传栏和公示栏等农村居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多渠道、多层次地向广大农村居民进行了宣传。据统计,全县制作板报、墙报218块,书写标语、横幅117条(幅),发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宣传资料21万余份,让农民朋友及时掌握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
(三)严格制度管理,从政策上为合作医疗稳健运行提供指导
为了确保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顺利启动和健康运行,县政府在去年和今年相继多次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到巴南、江津、铜梁、九龙坡等区县学习考察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县政府及职能部门相继印发了《綦江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綦江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财务管理办法》、《綦江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綦江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帐程序实施细则》、《綦江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镇村基本用药目录》等规章制度,有力地指导了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是严格定点医疗机构的设置和审批。为确保服务机构布局合理,群众就医方便,医疗服务质量优良,县卫生行政部门切实加强对定点服务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工作,遵循布局合理、功能齐全、方便就医的原则,积极规划设置定点医疗机构。经过各医疗机构的自行申报,县合管办严格按照《綦江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评审考核,截止目前,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达到343家,其中市级定点医疗机构5家,县级定点医疗机构4家,镇级定点医疗机构19家,厂矿定点医疗机构10家,地名卫生院5家,门诊部23家,村级卫生站277家,镇级定点医疗机构的布局达到100%,村级定点医疗机构的布局达到72.29%,基本满足了农村参合居民的就医服务需求。
二是严格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管理。针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钱少、人多、事难办的特点,县合管办按照《綦江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要求,坚持“专户储存、封闭运行,以收定支、自求平衡,县级统筹、乡镇协管,总量控制、超支分担,额度扣减、节余统筹”的原则,对基金严格做到专户储存,专财管理,专款专用,并且县、镇合管办还采取张榜公布等形式,定期向社会公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收支和使用情况,让参合农民乃至全县各界及时清楚基金动态,保证了基金在安全的前提下实现效应最大化。
三是严格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费用审核报销。为了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公正、公平、合理地用到农民身上,县合管办、各定点医疗机构按照《綦江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帐程序实施细则》要求,严格参合农民医疗费用审核报销程序。在费用审核上,实行村、镇、县三级审核制度,逐级把关,特别是我县部分定点医疗机构已经启用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化管理系统,医疗费用明细实行自动审核,有效规范了定点医疗机构的收费行为,在今年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八个区县中,我县信息化建设走在最前列;在费用报销上,县合管办和各定点医疗机构采取结算转账的方式,报销对单位不对个人,减少了中间环节,避免了人为造成的偏差,实现了基金收支分离,管用分开,封闭运行。
(四)加强队伍建设,从工作上为合作医疗稳健运行提供活力
一是充实人员。为了确保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顺利启动,在县合管办工作人员未正式调整到位的情况下,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临时从卫生系统中抽调5名业务能力强、工作经验丰富的人员组成得力、高效、精干的合作医疗工作队伍。同时,各镇合管办也在现有机构中确定了2-3名专兼职工作人员,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小组由村委会成员和村卫生室负责人兼任,健全了县、镇、村三级网络,形成了上下贯通的合作医疗体系。
二是加强培训。根据工作需要,县合管办就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宣传、筹资、信息录入、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报帐程序、运行程序等相关业务知识,先后举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业务培训班6期,分别对各镇分管领导、财政所所长、社会事务办主任、卫生院院长以及具体经办人员进行了培训,参加培训人数达300余人次,大大提高了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
三是严格管理。按照县合管委的要求,县合管办制定了合疗工作制度、职责等内部管理制度,并定期召开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问题,通报运行情况。同时,县合管办还定期到各镇合管办、各定点医疗机构现场督导,目前,县合管办已到镇合管办督导检查工作22次,到定点医疗机构督导检查工作30余次,对存在问题的3个镇合管办、4家定点医疗机构,已责令他们按要求进行了认真整改,各项工作基本达到规范化标准,保证了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规范高效运转。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县在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上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愿望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少数部门和单位对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认识不足,频繁变换分管领导和具体经办人员,导致工作缺乏连续性。
二是宣传的力度还不够,部分农民对自己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权利和义务不清楚,对报帐的程序、比例、范围和就诊医疗机构等相关事项知晓率较低。
三是我县尚未建立起合理的农民缴费机制,特别是2008年的筹资工作将于今年12月10日前要完成,在没有形成合理、简便、有效的缴费方式的运行机制下,筹资工作将会十分被动。
四是我县的新农合实施方案还不够科学、合理,医药费用补偿的起付线、封顶线、可报销的用药目录、诊疗项目和报销比例还存在缺陷,使参合农民的受益水平较低,特别是对病人流向缺乏必要限制,导致县以上医院住院费用补偿比例过大、资金过多,基金管理方面存在潜在的风险。
五是个别定点医疗机构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检查、药品价格偏高等问题比较突出,人均住院费用和门诊费用上涨较快,处方药物和检查项目超出基本药物目录和规定检查的项目过多,有较多费用不在报销之列,既增加了农民的费用负担,也加大了合作医疗基金支出。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加大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宣传力度,提高全县广大农民朋友的知晓率。充分利用参合农民治病、缴纳参合费用等特殊时机,广泛宣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继续发挥县内新闻媒体作用,制作播放、刊登新农合公益新闻信息;继续发挥镇、村干部密切联系基层群众的优势,利用四职干部会、社员大会等载体扎实抓好新农合宣传工作。
二是加强新农合基金管理,确保基金安全运行。开展资金运行情况分析,进一步掌握资金运行规律;加大监管力度,严格审批报帐补偿手续。
三是建立健全参合农民缴费机制,切实抓好2008年参合农民筹资工作。拟于9月中旬召开新农合工作总结暨2008年工作部署会议,对相关工作进行具体安排和部署。
四是广泛开展工作调研,进一步规范完善新农合运作机制,确保参合农民受益最大化。拟于8月中下旬,召开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监管委员会成员会议以及各镇合管办工作会议,研讨新农合运行情况,建立健全有关工作运转机制;拟采取扩大新农合用药目录、诊疗范畴,降低特殊检查费用的自付比例等措施,让参合农民得到更多的实惠。
五是加强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服务行为。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医德医风教育,进一步规范诊疗服务行为。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的监督指导,严格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减轻群众负担。

 

 


               

 

 

 


主题词:卫生   合作医疗   审议   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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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綦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7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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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 綦江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