綦江县"十一五"干部教育培训规划
"十一五"是承前启后的重要历史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大力推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为实现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目标提供强有力的思想政治保证、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是一项事关全局的战略任务。根据中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和市委《2006-2010年重庆市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要求,结合《綦江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总体目标和任务以及我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实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按照联系实际创新路、加强培训求实效和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艰苦奋斗、执政为民的要求,以加强干部队伍能力建设为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制度建设为保障,进一步丰富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法、整合培训资源、提高培训质量、加速成果转化,推动学习型政党和学习型社会建设,努力提高各级各类干部的素质、能力和水平,为强力推进"三化一游",建设实力綦江,和谐綦江,力争实现撤县建区,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和有力的人才支持。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按需施教。把握干部成长规律和教育培训需求,分级分类开展干部教育培训,激发干部学习内在动力和潜能,增强干部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全员培训,突出重点。在广泛开展党员干部、企业职工、农村适用人才培训的同时,重点强化县管领导干部、公务员,中级职称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和企业厂长、学校校长、医院院长的脱产培训,抓好农村基层干部的集中培训。
3.全面发展,注重能力。坚持干部的政治素质、科学文化素质、业务素质和健康素质并重,将作风建设和能力培养贯穿于干部教育培训的全过程。
4.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坚持紧扣时代发展的脉搏,联系干部的思想工作实际,引导干部改造主观世界的同时,运用所学理论和知识指导实践,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5.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创新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式,整合培训资源,优化培训队伍,推进干部教育培训的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
三)总体目标。按照《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的要求,通过五年努力,基本建立适应綦江发展需要、符合干部成长规律、科学规范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体系,确保这一时期内把全县应培训的干部都能轮训一遍。通过培训,各类干部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进一步弘扬,广大干部的理想信念更加坚定,党性修养进一步增强,思想政治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业务素质明显提高,开放意识、创新意识和推动綦江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本领显著增强。
二、培训内容和基本任务
(一)培训内容。按照"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的基本要求,坚持把政治理论培训作为首要任务的同时,全面加强干部的政策法规、业务知识、科学文化素养和技能培训。
1.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为中心内容,进一步加大理论武装的力度。深入开展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培训,大力加强党中央提出的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等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的教育培训。巩固和扩大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继续加强党史、党风、党纪和反腐倡廉教育,加强科学人才观、正确政绩观教育。教育广大干部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夯实理论基础、开阔世界眼光、培养战略思维、增强党性修养,切实做到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艰苦奋斗、执政为民。
2.围绕实现"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切实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按照立足科学发展、着力自主创新、完善体制机制、促进社会和谐的要求,大力开展党和国家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方面的重大部署和要求的培训。把广大干部群众在实践中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作为生动教材,把研究和解决改革发展稳定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作为重要课题,着力提高广大干部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水平和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本领。
3.紧扣广大干部履行岗位职责的需要,广泛开展各类业务知识培训和技能培训。根据不同层次、不同类别干部的工作要求和特点,有针对性地进行岗位必备知识和能力的培训、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新知识的培训,加强从事专项工作的专门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干部履行岗位职责的本领,引导干部成为胜任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
4.着眼于提高干部的综合素质,积极开展科学文化素养培训。用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人类创造的优秀文明成果充实干部头脑,加强科学知识、科学精神、科学方法的教育,开展经济、法律、管理、心理知识的培训,进行文学、艺术、历史知识的学习,着力提高广大干部的科学修养和文化素养。
(二)基本任务。"十一五"时期,每年安排1/5的应培训干部参加各类培训。
1.党政干部队伍。党政干部队伍分为县管领导干部、中青年干部、其它公务员三类,共2200余人,其中:县管领导干部440余人,中青年干部260余人,其它公务员1500余人。县管领导干部:县委每年举办1期县管主要领导干部短期培训班,每年安排100名左右的县管副职在县委党校参加1个月的脱产培训,认真选派干部参加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计划调训和市级部门组织的专题培训。中青年干部:县委组织部每年安排50名左右的县管后备干部、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中青年知识分子参加县委党校为期1个月的脱产培训。坚持干部挂职锻炼制度,每年选派一定数量的优秀年轻干部到镇、企业、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和生产第一线锻炼,到市级机关挂职锻炼或到沿海发达地区学习。其它公务员:对1600多名公务员,按照5年内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两个月的要求,公修科目按市人事局统一安排组织实施,专业培训由县人事局牵头,依托县委党校(县行政院校)进行培训。
2.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队伍。按每年不少于80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半个月的要求,对全县400名左右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由县劳动保障局会同县经委共同提出实施方案,在县经济干部管理学校组织培训。
3.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对全县1.1万名左右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有计划、分领域、分类别、分层次地加强教育培训。具体调训计划由县人事局会同县教委、县卫生局等部门对专业技术人员的教育培训统一部署。每年应至少安排50名左右县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员、200名左右的事业单位管理人员、2000名左右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到县教师进修学校、县农广校、县卫生学校等施教机构参加培训。
4.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全县314个村、44个社区的定员干部,要分层次、分类别开展培训。村(社区)总支(支部)书记、主任由县委组织部会同县农办、县民政局、县农业局等相关单位每年进行一次集中培训;村(社区)其它干部由各镇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教育培训。
5.技能人才队伍。技能人才队伍分为企业技能人才队伍和农村实用人才队伍。企业技能人才队伍:由县劳动保障局、县经委会同县安监局、县煤管局、县建委等部门根据綦江企业发展的需要,以企业行业为主体,结合綦江工业发展的实际,大力加强机械制造、冶炼、电子技术、纺织、建筑、采矿、化工、食品加工等我县重点行业的高级技能人才的培训。农村实用人才队伍:由县农办、县劳动保障局会同县卫生局、县农业局等涉农部门,指导各镇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认真实施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农村医疗人才培训等项目。规范完善"绿色证书"、"蓝色证书"培训,力争实现"一村一名大学生"、"一村一名高级农村实用人才"的目标;加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打造劳务品牌,到2010年,力争新转移劳动力培训率达到90%以上。
三、加强基础建设、改进培训方式、提高培训质量
(一)整合培训资源。
1.做强党校培训主阵地。完善县委党校(县行政院校)基础设施建设,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好基础建设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同时县委党校(县行政院校)要深化教学、人事、管理等制度改革,推动工作创新,提升教育教学的质量和水平。
2.用好市内外培训资源。根据干部培训工作发展的需要,强化同市内高校培训合作,力争在市内高校建立2-3个培训基地。继续加强同市外定点培训机构的协作,有计划组织县管党政"一把手"到东部沿海发达地区培训。
(二)强化师资队伍。
1.加强专职教师队伍建设。建立专职教师知识更新机制,有计划选派教师到中组部"现代培训管理者"培训班、市委党校骨干教师培训班学习。有计划地选派专职教师到机关、基层、厂矿、企业进行学习调研、开展社会实践、接受挂职锻炼,推动教学理论与社会实践的有机结合。推行聘任制和竞争上岗制度,建立符合干部教育培训特点的教师考核、评价和奖惩体系。要重点加大中青年骨干师资的选拔和培养力度。
2.加强兼职教师队伍建设。完善兼职教师选聘制,从实践经验丰富、理论水平较高的党政领导干部、专家学者、企业管理人员中选聘优秀的兼职教师。建立党政领导干部授课制度,鼓励和支持党政领导干部到党校、行政院校和其它干部培训机构讲课。
(三)推进教学改革。
1.努力提高教学水平。大胆探索适合不同类型、不同行业干部培训需要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努力使干部培训工作更加贴近时代需求、更加贴近工作需要、更加贴近干部实际。
2.深化教学方式改革。完善A、B班教学模式,围绕县委中心工作设置专题,增强A班教学的针对性。坚持课堂讲授、专题研究、分段学习、拓展训练、社会实践相结合的教学改革,把干部教育培训从传统的课堂学习延伸到实际工作和生产第一线。推行研讨式、菜单式、案例式、模拟式、体验式、拓展式教学,开办学员讲坛,建立县领导与学员交流、对话的机制,开展对县市经济社会发展中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的专题研讨。
3.深化教学内容改革。将"十一五"时期党和国家在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等方面的重大战略部署,县委的中心工作和中心任务,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点内容,不断丰富和完善教育培训的内容体系。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主要任务,抓好对各级各类干部的专题培训,增强广大干部抓好发展的本领。
(四)丰富培训形式。
1.坚持和完善理论培训。继续开展主体班培训,推广针对性强的短期培训,推行岗位急需的个性化、差别化培训。
2.加强和改进实践锻炼。进一步加强干部挂职培训,将有发展潜力的年轻干部安排到基层工作,在工作实践中提高能力素质。
3.鼓励干部在职自学。干部所在单位要对干部在职自学进行有效引导,把干部在职自学纳入干部教育培训的总体规划,做好同中心组学习、岗位培训、业务学习的有机结合,并在时间、经费等方面提供必要的条件。
(五)完善考评机制。
1.建立健全干部培训约束机制。强化干部教育培训的日常管理,进一步健全培训计划申报、督查督办、学习纪律、考勤考绩、补课补训、培训汇报等约束机制,使培训的各个环节有章可循。坚持党政领导干部政治理论水平任职资格考试制度,充分发挥其对干部理论学习的导向作用。
2.建立健全干部培训考核评价机制。进一步创新考评方式,规范考评程序,建立完善理论考试、实践考核和综合评估为一体的干部培训考核评价体系。充分运用考评结果,将干部的学习培训情况作为年度考核、职级晋升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实现干部训用结合。加强培训的过程管理、目标管理和考试考核,使干部教育培训的过程成为理论联系实际、提高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的过程。
3.建立健全干部培训激励机制。研究制定干部学习培训的考核办法,建立健全培训资质评估、主体班优秀成果奖励、优秀课题评选等激励措施,充分调动施教机构、授课教师和参训学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开展优秀教员、优秀学员评比活动,及时汇编优秀学习论文。
(六)推进成果转化。
1.推动理论成果转化。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确定重点研修课题,让学员运用所学理论和专业知识,分析问题,研究对策,提出改进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形成有借鉴和运用价值的理论成果,供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决策参考。培训机构要落实指导老师,并组织人员对干部培训理论成果进行论证。组织部门要设立干部培训理论成果资源库,加强对干部培训理论成果的统一管理和开发。
2.推动实践成果转化。建立实践成果跟踪、申报和奖励制度,激励广大干部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列主义学风,自觉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推动工作创新。组织人事部门和培训机构要跟踪管理,加强督促指导,适时召开实践成果转化论证会和优秀成果交流会,努力营造学用结合的良好氛围,形成学以致用的良性循环。
3.推动制度成果转化。坚持把推进依法行政作为干部教育培训成果转化的一项重要内容,不断增强干部依法行政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积极引导广大干部在培训中结合工作岗位实际,认真研究和摸索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及本部门本单位工作的基本规律,及时将工作实践中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转化为依法行政、促进发展的规章制度,形成"清廉从政、服务发展"的长效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党委、县级各部门党组(党委)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切实把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作为基础性、战略性工程,统筹安排,认真部署。县委将把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作为一项重要政绩,严格考核。各单位要落实领导责任制,真正形成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职能单位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二)强化宏观管理。按照"统一领导、集中管理、分级负责、分类培训"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由县委组织部主管、县级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各镇分级负责的干部教育培训管理体制。县管党政领导干部和县级机关公务员的培训工作,由县委组织部会同县人事局党组和县委党校(行政学院),统一规划并制定实施方案。具体职责分工:县管党政领导干部、后备干部及共青团、妇女、非党等干部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调训,在县委党校(行政学校)进行培训;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司法局干警由县委政法委负责调训,在县委党校(行政学校)进行培训;县级机关、各镇机关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机关工作人员由县人事局党组负责调训,在县委党校(行政学校)进行培训。企业经营管理干部和乡镇企业的专业技术干部的培训工作,由县劳动保障局党组和县经委党委牵头,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党组(党委),统一规划并制定实施方案,由县劳动保障局党组和县经委党委负责组织调训,在县经干校进行培训。专业技术干部的培训工作,由县人事局党组牵头,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党组(党委、党工委),统一规划并制定实施方案。具体职责分工:县教委管理的教师,由县人事局党组统一指导,县委教育工委制定实施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在綦江教师进修校进行培训;县卫生局管理的医疗卫生人员,由县人事局党组统一指导,县卫生局党委制定实施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在綦江卫校进行培训;县级各企事业单位管理的专业技术干部,由县人事局党组统一指导,各企事业单位具体组织,依托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机构进行培训;镇属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干部,由县人事局党组统一指导,各镇党委具体组织实施,依托县农广校进行培训。
(三)严格培训申报、审批、备案。各类培训项目必须严格按照《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以及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綦江委办〔2005〕85号)的要求向县委组织部申报、备案,经审批同意后方能执行,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政府办公室、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人事局、县物价局等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定期对干部培训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群众反应强烈的乱办班、乱培训、乱发证等问题,将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主题词:干部教育 "十一五"规划 通知
送: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县纪委、县人武部、
县法院、县检察院。
中共綦江县委办公室 2007年4月11日印发
(共印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