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县安稳镇
 首页  公告  本地概况  机构职能  文件资料  领导分工  工作动态  社会服务 
    灾害预警:
  当前位置安稳镇文件资料
计划生育奖扶、奖励、补助和优待政策

一、扶助政策

()国家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扶 助 对 象:对夫妻双方都是农村居民,没有违反过计划生育政策,生育过子女,现存一个子女或者两个女孩,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满60周岁的夫妇。

奖励扶助标准:1.独生女父母每人每年1560元;

 2.独生子、双女户父母每人每年1080元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

扶 助 对 象:对户口性质没有限制。没有违反过计划生育政策、生育过子女,现无存活子女或现存活子女三级以上残疾,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方年满49周岁的夫妇。

特别扶助标准:1、现无存活子女父母每人每年3120元;

 2、现存活子女属三级以上残疾的,其父母每人每年2760元。

 

(三)农村独生子女死亡残疾家庭扶助

扶助对象:对夫妻双方都是农业户口,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其子女残疾并有残疾人证四级以下,年龄在60周岁以下,女方年满49周岁的夫妇。

扶助标准:每人每年扶助2760元。

 

二、奖励政策

(一)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奖励

奖励对象:对依法领取的夫妻(《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

奖励标准:从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分别发给2.5元奖励金或一次300元的奖励、有单位的由单位发放。

 

(二)放弃再生育奖励

奖励对象:对农村符合《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再生育条件,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妇,并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

奖励标准:女方在申报当年年满49周岁一次性奖励3000元。

 

(三)双女绝育户奖励

奖励对象:对符合政策生育的农村双女绝育户,女方绝育的夫妇。

奖励标准:在女方年满49周岁当年,一次性奖励1000元;男方绝育的,女方年满49周岁当年,一次性奖励500元。

 

三、补助政策

(一)独生子女死亡或意外伤残(三级以上)户的补助

补助对象: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三级以上)、死亡,其夫妇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夫妇。

补助标准:在女方年满49周岁当年,一次性发给生活补助金4000元。

 

(二)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扶助

国家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当事人参保一档的,只缴纳4元,特别扶助当事人及残疾子女不缴费

 

(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扶助

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符合政策生育对象,持计划生育服务证或再生育服务证,在定点医疗单位分娩的每例补助400元。

 

四、优待政策

1、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家庭的独生女,在本县高中入学时,录取分数下调10分;

2、独生子、符合政策生育的双女绝育户,在本县高中入学时,录取分数线下调5分。

3、农村独生女报考市内院校下调5分。


重庆市綦江县安稳镇
綦江县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綦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ICP备案编号:渝ICP备50022201500010号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设置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