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打通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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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通镇关于开展“三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中共打通镇委员会  打通镇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三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办公室、站、所:

根据中共綦江县委员会、綦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三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綦江委发〔2010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反腐倡廉工作实际,经镇党委、镇政府决定开展治理公务人员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以下简称“红包”)和领导干部超标准使用公务车、公务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三项治理”工作。

一、“三项治理”的重大意义

开展“三项治理”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专项治理“红包”,有利于减少企业的商务成本和人际关系成本,提升企业投资和发展意愿;专项治理超标准使用公务车,有利于树立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良好形象;专项治理违规经商办企业,有利于预防公共权力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建立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开展“三项治理”工作是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举措。2010118日,中共中央印发了《廉政准则》,这是反腐倡廉建设一部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一定要自觉参与“三项治理”工作,模范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始终保持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开展“三项治理”工作是密切联系群众的现实需要。密切联系群众是党的优良传统,是我们战胜各种困难和风险、不断取得事业成功的根本保证。

二、“三项治理”的总体任务

开展“三项治理”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市委三届六次全会以及县委十一届七次全委会精神,围绕惩防体系建设和执行《廉政准则》,坚持服务发展、统筹协调,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宽严相济、区别对待,把“三项治理”与日常监管结合起来,与“三进三同”、“结穷亲”、“大下访”结合起来,用一年的时间,对公务人员收送“红包”、领导干部超标准使用公务车、党员干部利用职权或者职务影响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进行集中治理,以反腐倡廉的新成效取信于民。

三、“三项治理”的工作措施

(一)专项治理“红包”

重点治理公务人员收取管理和服务对象的“红包”,收取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的“红包”,收取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红包”,以及单位和个人用公款赠送“红包”的行为。主要采取以下治理措施:

1.开展自查自纠。各办公室、站、所要切实查找部门公务人员有无收送“红包”情况,以及财务管理上的漏洞,做好清理登记工作。市纪委监察局在重庆银行设立“廉政账户”,账号为“581。县纪委监察局在县农村商业银行(文龙街道河东公铁立交桥营业部)设立“廉政账户”,账号为“1101010120010000932”;在县国库集中收付核算中心设置“专户”,接受公务人员主动上交的“红包”。市管干部凡是在今年510日前、其他公务人员在今年610日前主动上交“红包”的,一律免于处理;对心存侥幸、企图蒙混过关的,一经查实,将按照市里《关于公务人员接受和赠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纪律处分规定》、《关于规范“红包”登记管理办法》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二)专项治理超标准使用公务车

通过专项治理,建立健全公务车配备、使用管理的长效机制,实现以下目标:一是严格公务用车配置标准,县管干部公务用车配置控制在排气量1.8(1.8)以下且价格20万元以内。二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公务用车配置、使用管理规定,切实解决违规使用公务车的问题。主要采取以下治理措施:

1.严格自查自纠。对照县的规定,进行清理登记,2010610前及时上报相关表册。

2.完善管理制度。完善公务用车相关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县委县政府相关规定。

(三)专项治理违规经商办企业

严格按照县的规定520日前开展县管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从业情况的填报、核实、公示、整改等工作。

四、“三项治理”的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三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岳世平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副组长:刘照宣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刘明昌           镇党委委员、镇政府副镇长

黄昌平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孙振营   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成 员:胡世强           镇纪委副书记

             镇党政办主任

     镇监察室主任

             镇财政所所长

镇“三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三个专项治理工作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纪委,由纪委副书记胡世强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三个专项治理工作小组中,治理公务人员收送红包工作小组设在镇纪委,治理领导干部超标准使用公车工作小组设在财政所,治理党员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工作小组设在组织办。三个工作小组分别明确组织机构,各负其责推进全镇三个专项治理工作。

(二)加强宣传教育

组织镇村干部和公务人员认真学习《廉政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三项治理”工作的意见》和县委、县政府、镇党委、镇政府《关于开展“三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文件,明确工作措施、纪律要求,增强公务人员参与“三项治理”工作的自觉性,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此项工作由宣传部门牵头,会同镇纪委、组织办负责落实。

(三)加强廉洁自律

把“三项治理”工作作为今年党委中心组和民主生活会学习的重要内容,认真对照检查,自觉主动整改。通过各种形式开展警示教育,强化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

此项工作由镇纪委牵头,会同镇委组织部、宣传部门、财政所负责落实。

(四)加强监督检查

6月中旬,组织“三项治理”工作督查组,采取全面检查、重点检查、随机抽样检查等方式,对各办公室、站、所开展“三项治理”工作的宣传教育、自查自纠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对政令不畅、工作不力的予以问责。

此项工作由镇督查室牵头,会同党政办、财政所等负责落实。

(五)加强案件查处

设立信访举报电话:4870012148706689受理群众举报,对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一律依纪依法处理,绝不姑息。对顶风违纪的,从严从重处理。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此项工作由镇委监察室头,会同组织办、财政所负责落实。

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狠抓落实,切实推动“三项治理”工作。

        

                  中共打通镇委员会

                                                      打通镇人民政府

 

2010420

 

 

 

 

 

 

 

 

主题词党风廉政  三项治理  实施意见

送:县“三项治理办公室”、镇党政班子成员、各办公室、站(所)

中共打通镇党政办公室            2010420

                                          (共印35份)

中共打通镇委员会  打通镇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三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办公室、站、所:

根据中共綦江县委员会、綦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三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綦江委发〔2010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反腐倡廉工作实际,经镇党委、镇政府决定开展治理公务人员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以下简称“红包”)和领导干部超标准使用公务车、公务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三项治理”工作。

一、“三项治理”的重大意义

开展“三项治理”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专项治理“红包”,有利于减少企业的商务成本和人际关系成本,提升企业投资和发展意愿;专项治理超标准使用公务车,有利于树立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良好形象;专项治理违规经商办企业,有利于预防公共权力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建立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开展“三项治理”工作是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举措。2010118日,中共中央印发了《廉政准则》,这是反腐倡廉建设一部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一定要自觉参与“三项治理”工作,模范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始终保持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开展“三项治理”工作是密切联系群众的现实需要。密切联系群众是党的优良传统,是我们战胜各种困难和风险、不断取得事业成功的根本保证。

二、“三项治理”的总体任务

开展“三项治理”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市委三届六次全会以及县委十一届七次全委会精神,围绕惩防体系建设和执行《廉政准则》,坚持服务发展、统筹协调,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宽严相济、区别对待,把“三项治理”与日常监管结合起来,与“三进三同”、“结穷亲”、“大下访”结合起来,用一年的时间,对公务人员收送“红包”、领导干部超标准使用公务车、党员干部利用职权或者职务影响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进行集中治理,以反腐倡廉的新成效取信于民。

三、“三项治理”的工作措施

(一)专项治理“红包”

重点治理公务人员收取管理和服务对象的“红包”,收取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的“红包”,收取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红包”,以及单位和个人用公款赠送“红包”的行为。主要采取以下治理措施:

1.开展自查自纠。各办公室、站、所要切实查找部门公务人员有无收送“红包”情况,以及财务管理上的漏洞,做好清理登记工作。市纪委监察局在重庆银行设立“廉政账户”,账号为“581。县纪委监察局在县农村商业银行(文龙街道河东公铁立交桥营业部)设立“廉政账户”,账号为“1101010120010000932”;在县国库集中收付核算中心设置“专户”,接受公务人员主动上交的“红包”。市管干部凡是在今年510日前、其他公务人员在今年610日前主动上交“红包”的,一律免于处理;对心存侥幸、企图蒙混过关的,一经查实,将按照市里《关于公务人员接受和赠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纪律处分规定》、《关于规范“红包”登记管理办法》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二)专项治理超标准使用公务车

通过专项治理,建立健全公务车配备、使用管理的长效机制,实现以下目标:一是严格公务用车配置标准,县管干部公务用车配置控制在排气量1.8(1.8)以下且价格20万元以内。二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公务用车配置、使用管理规定,切实解决违规使用公务车的问题。主要采取以下治理措施:

1.严格自查自纠。对照县的规定,进行清理登记,2010610前及时上报相关表册。

2.完善管理制度。完善公务用车相关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县委县政府相关规定。

(三)专项治理违规经商办企业

严格按照县的规定520日前开展县管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从业情况的填报、核实、公示、整改等工作。

四、“三项治理”的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三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岳世平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副组长:刘照宣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刘明昌           镇党委委员、镇政府副镇长

黄昌平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孙振营   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成 员:胡世强           镇纪委副书记

             镇党政办主任

     镇监察室主任

             镇财政所所长

镇“三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三个专项治理工作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纪委,由纪委副书记胡世强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三个专项治理工作小组中,治理公务人员收送红包工作小组设在镇纪委,治理领导干部超标准使用公车工作小组设在财政所,治理党员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工作小组设在组织办。三个工作小组分别明确组织机构,各负其责推进全镇三个专项治理工作。

(二)加强宣传教育

组织镇村干部和公务人员认真学习《廉政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三项治理”工作的意见》和县委、县政府、镇党委、镇政府《关于开展“三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文件,明确工作措施、纪律要求,增强公务人员参与“三项治理”工作的自觉性,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此项工作由宣传部门牵头,会同镇纪委、组织办负责落实。

(三)加强廉洁自律

把“三项治理”工作作为今年党委中心组和民主生活会学习的重要内容,认真对照检查,自觉主动整改。通过各种形式开展警示教育,强化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

此项工作由镇纪委牵头,会同镇委组织部、宣传部门、财政所负责落实。

(四)加强监督检查

6月中旬,组织“三项治理”工作督查组,采取全面检查、重点检查、随机抽样检查等方式,对各办公室、站、所开展“三项治理”工作的宣传教育、自查自纠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对政令不畅、工作不力的予以问责。

此项工作由镇督查室牵头,会同党政办、财政所等负责落实。

(五)加强案件查处

设立信访举报电话:4870012148706689受理群众举报,对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一律依纪依法处理,绝不姑息。对顶风违纪的,从严从重处理。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此项工作由镇委监察室头,会同组织办、财政所负责落实。

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狠抓落实,切实推动“三项治理”工作。

        

                  中共打通镇委员会

                                                      打通镇人民政府

 

2010420

 

 

 

 

 

 

 

 

主题词党风廉政  三项治理  实施意见

送:县“三项治理办公室”、镇党政班子成员、各办公室、站(所)

中共打通镇党政办公室            2010420

                                          (共印3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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