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石壕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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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就业培训”工作流程

 

(一)政策依据。《重庆市再就业培训管理暂行办法》(渝劳社办发[2004]108号)、《綦江县再就业培训管理实施办法》(綦劳社发[2004]60号)、《重庆市失业人员职业培训管理暂行办法》(渝劳社办发[2005]124号)。

(二)工作流程。

1.申请报名。未参加再就业培训的城镇就业转失业人员、国有和集体企业下岗失业职工、自谋职业复员转业干部和城镇退役士兵未安排工作的人员、城镇其他失业人员、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

2.资格审查。提供下岗证、职工失业证、城镇失业人员证、军队专业干部自主择业的证明、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优待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3张二寸免冠照片;

3.填表。在劳动保障局就业培训窗口、各镇社会保障服务所、各定点培训机构填写《綦江县再就业培训申报表》;

4.技能培训;

5.培训考试;

6.颁发培训合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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