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綦江县委宣传部电子公文
电子公文专用章
綦委宣〔2010〕93号 核收:
中共綦江县委宣传部
关于组织参加“润庆置业·我爱红歌
大家唱”电视大奖赛的通知
各街道党工委,各镇党委,县委各部委办局,县级各部门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织,在綦市管单位党组织:
为广泛深入开展“唱红歌、读经典、讲故事、传箴言”活动,热烈庆祝綦江解放61周年,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干部群众中组织开展“润庆置业·我爱红歌大家唱”电视大奖赛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润庆置业·我爱红歌大家唱”电视大奖赛由县委宣传部主办、县新闻传媒中心承办、县青少年活动中心等单位协办。大奖赛由重庆润庆置业有限公司独家冠名。大奖赛设组委会,组委会设在县新闻传媒中心,咨询电话:85899991。
二、大赛主题
盛世放歌,唱出豪情!
三、大赛规则
1.参赛对象:在綦江境内的市民均可报名参赛,不论性别、年龄、职业、户籍。
2.报名方式:以街镇和部门为单位组织“筛选”举荐报名。是国家工作人员的,到归口的县级部门报名,具体由各部门负责宣传工作的干部负责;不是国家工作人员的,到户籍或工作所在的街镇报名,具体由各街镇的宣传委员负责。推荐报名人数不限。
3.参赛方式:以演唱为主,方式不限。其中,以团队方式参加的,演唱人数不超过5人。
4.歌曲范围:自中国五四运动以来,具有时代特点和历史烙印的歌唱祖国、歌唱党、歌唱人民、歌唱时代等的歌曲。
四、赛程安排
1.报名:2010年10月8日—2010年10月28日。各街镇各部门设置报名点,并对报名选手进行初步筛选。参赛人员名单在10月28日前统一交到县新闻传媒中心五楼专题栏目部三室。
2.初赛:2010年11月6日(暂定)在县青少年活动中心举行。初赛选手总人数的50%入围复赛。入围复赛的选手须交纳摄制费用:1人100元,2人及其以上的200元。
3.复赛:2010年11月13日(暂定)在县青少年活动中心举行。复赛总人数的30%入围半决赛。
4.半决赛:2010年11月20日(暂定)在县青少年活动中心举行。参赛选手争夺10个决赛名额。采取专业评委打分制。
5.总决赛:2010年11月27日(暂定)(綦江解放61周年纪念日)在县工会体育场举行。10名选手争夺冠亚季军。
五、奖项设置
(一)参赛人员奖项
冠军1名,奖金10000元+获奖证书;亚军1名,奖金5000元+获奖证书;季军1名,奖金3000元+获奖证书;优秀奖7名,各奖励1000元并发证书。
(二)组织单位奖项
设街镇优秀组织奖3名、部门优秀组织奖5名。根据各街镇各部门推荐参加比赛的人数、进入复赛和半决赛的人数多少计分计奖。每个优秀组织奖奖励现金1000元并发奖状。
六、工作要求
“润庆置业·我爱红歌大家唱”电视大奖赛是我县“唱红歌、读经典、讲故事、传箴言”的重要活动之一,组织参加情况将纳入党建工作目标考核中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内容,各级党组织一定要高度重视,落实专人,认真组织,搞好对接,确保实现大奖赛水平质量第一、规模声势第一、辐射范围第一、本土原创第一、社会影响第一的“五个一”目标。
中共綦江县委宣传部
2010年10月13日
主题词:组织 参加 电视大奖赛 通知
中共綦江县委宣传部办公室 2010年10月13日印发
(共印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