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县永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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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 “十一”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各村(居)、各企(事)业单位:

为了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国庆节,切实加强节日期间的安全防范和社会稳定工作,根据镇党委、政府的要求,现将切实加强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责任,开展专项安全检查

各村(居)、镇政府有关部门要落实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承担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落实企业法人代表负责制,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单位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结合秋季安全大检查,各村(居)、各单位要集中开展一次专项安全检查,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和事故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要按照定整改责任人员、定整改方案、定整改资金、定整改时间、定预案演练的“五定”要求实施严格监管和彻底整改。

二、突出重点,强化安全监管

各村(居)、各部门要针对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特别是针对 “十一”黄金周的特点,突出重点,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交通运输、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施工等行业和场所的安全监管。

(一)加强交通安全监管。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高度重视节日期间交通运输安全工作,认真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监管的职责。一是强化源头管理。交通部门要加强对交通运输行业的安全监管,严把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关,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关和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关,督促各运输企业制定详细的节日安全工作方案,加强客运站场的现场监管,确保“六不出站”制度得到切实落实。二是加大路况排查力度。公安交管部门要严厉打击破坏公路桥梁、涵洞和公路沿线交通标志牌等设施的违法行为,镇政府交安办要切实改善农村公路通行条件,加大对临水、临崖及急弯、陡坡等危险路段的整治改造力度,及时落实隐患整改措施。三是严厉打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公安交管部门、镇交安办要加强路面管控力度,采取跟场检查,定岗、巡岗检查等方式,形成严管态势。严厉打击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不按规定超车等严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同时加强对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取缔无牌无证车辆,严惩非法营运、摩托车和货车、农用车非法载客等违法行为。

(二)加强矿山现场安全监管。各村(居)和镇安监办要对全镇矿山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和研究,针对矿山安全生产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开展矿山现场安全监管。要依法取缔各类非法矿山,坚决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污染环境的矿山;消除非煤矿山尾矿库、垃圾处理场、建设施工弃土堆积场、工业废渣堆积场的重大安全隐患;健全和治理非煤矿山尾矿库等危险场所安全生产和环境监督管理及应急救援体制;落实责任,切实加强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要深入细致排查,落实安全措施,加强重点防控,防止发生非煤矿山安全事故。

(三)强化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物品安全监管。各有关部门要依法关闭各类非法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的企业和网点,要求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行业有关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和储存的相关规定。对生产工艺和设备、储存方式和设备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企业主要负责人、特种作业人员、关键岗位人员未经正规安全培训,没有取得任职和上岗资格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查重处。公安、安监、工商等部门要组织联合执法,依法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活动,继续开展氯酸钾专项治理,健全完善氯酸钾流向登记管理制度。加强对民爆物品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深入开展民爆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四超”安全专项整治。

(四)强化人员密集场所、旅游景点安全监管。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严厉打击无牌无照擅自经营的文化娱乐场所,对辖区人员密集型场所进行分类管理,全面督促落实安全措施,对在安全管理工作中不作为或消极作为的场所要开展集中整治。各有关单位要切实搞好各种体育、文化、娱乐活动的组织和安全管理。消防部门要加强对“三合一”、“多合一”以及宾馆、饭店、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严格火源、电源、气源的安全管理,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对场所选择不合理、内部消防设施不完善、没有按照消防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室内装修的场所加强监管和督促整治。旅游部门要根据节日期间的旅游形势,制定详细的安全工作方案,切实加强对重点景点的安全检查,督促各旅游景点和单位落实节日安全工作措施和相应的应急预案。

(五)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建筑行业强制性安全标准加强施工现场监管,重点加强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的监督检查,认真排查整治隐患,严厉查处各类建筑安全违法行为。

其他行业的安全监管,各村(居)、镇政府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确保行业安全生产。

三、严格值班制度,切实做好应急值守工作

“十一”国庆黄金周期间,各村(居)、各单位、要加强国庆期间的值守工作,坚持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一旦发生事故或遇到紧急情况,领导干部和有关人员要按规定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和处置,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要建立国庆期间生产安全事故的预测和预警机制,制定和完善有针对性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好演练。要保证信息畅通,加强信息管理,节日期间,各村(居)、各部门、各重点企业必须坚持安全生产零事故报告制度,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国庆值班期间,每天下午4:30前,向镇政府值班室报送当日安全情况。联系电话:48489098;传真:48489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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